今天我办了一起"人情案",我将一名本准备拘留的被执行人放了。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阶段,我却办了这起"人情案",将这位被执行人放了,心中纠结杂陈。为什么办这起"人情案",希望大家看到下面的故事情节,能够原谅我。
被执行人刘某和妻子申某30岁出头,是两个孩子的父母。大儿子小刘今年10岁,小儿子正在刚满周岁。
2016年刘某大儿子小刘驾自行车与73岁的裴老太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裴老太受伤住院。后因赔偿裴某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因小刘系未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定代理人刘某与申某承担赔偿责任。
在调解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刘某和妻子申某并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2月,裴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该案办理中,我和同事多次去被执行人家寻找刘某和申某,但因夫妻二人在外打工,从未见到他们。在"春雨执行"行动中,清明节那天,我和同事又去了刘某家中,终于找到刘某夫妻。看到法院到家中来执行,夫妻二人称长年在外打工,不知道法院来家找他们。夫妻称过了"清明节"就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听到被执行人作出承诺后,我与同事离开。
十天,二十天,从清明等到五一,还是不见刘某和申某。按二人上次留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感觉自己被骗了一样,心中有些恼怒。"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我决定与刘某、申某来一场"猫与老鼠"游戏。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在今天上午又将刘某堵在了家中。于是,我和同事将刘某、申某拘传到法院,来法院的时候,申某抱着刚满周岁的儿子。
到法院,我首先批评了刘某夫妻二人不守承诺的行为,然后释法说理,了解夫妻二人的履行意愿。然而,任凭我如何费劲口舌,二人就是不愿主动履行义务。见说服教育、释法说理无效,我拿出拘留决定书,因申某尚在哺乳期,只能拘留刘某。将拘留决定书填好,正准备让刘某签字送往拘留所的时候,奇葩的一幕出现了。申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骂骂咧咧,说丈夫如何无能如何没出息,并一把将怀抱的年幼的孩子扔到丈夫怀中,然后摔门而去。
而在这时,被妈妈突然扔到爸爸怀中、一脸天真的幼儿突然哇哇哭了起来。看到这一幕,我和同事也束手无策起来。虽然我家也有一个3岁的女儿,可是让我去哄一个别人家的孩子,总觉得不自然。
这时,听到孩子哭声的女同事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小面包递到幼儿的手中,拿到小面包的孩子似乎哭的不那么厉害了!
女被执行人把孩子扔给男被执行人,这是不是女被执行人申某为怕拘留刘某故意耍的花招,拿孩子当挡箭牌呢?这还怎么执行呢?
既然今天没法拘留刘某,只能向刘某释法说理,讲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让刘某写出保证,并提醒他"今天不拘留你,完全是看在这个孩子的面子,希望你回去积极筹款,下周五之前把保证上承诺的款项交到法院,否则将不再顾及‘人情’对你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刘某走了。希望他能信守诺言,积极履行义务,而不是把孩子当作逃避法律义务的挡箭牌,因为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