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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企业办公室摆放的......关公都替他脸红

  发布时间:2017-06-19 08:14:23




    诚信是企业的立足之本,然而,延津县有这样一家企业,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履行,却堂而皇之的在办公室摆放着“诚信企业”的奖牌,供奉着象征“诚信”的关公。

    2015年9月,延津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胡某借款20000元,约定月息1分。还款期限届至后,延津县某装饰有限公司经多次催讨,未偿还胡某本金和利息。胡某起诉至法院后,经判决,由延津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胡某本金20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该装饰有限公司丝毫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迹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进行“网络四查”,未发现有任何财产信息。尽管法院多次传唤通知,该装饰有限公司既未按强制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也未按规定向法院申报财产,2017年4月,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装饰有限公司仍不顾及“黑名单”造成的影响,任凭干警如何传唤,就是拒不到庭说明情况履行义务。2017年6月16日,执行干警再次进入该企业,对该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传唤,要求其必须于2017年6月19日前履行全部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甚至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候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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