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某、索某某等7名被告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为了提高审判透明度,增强社会效果,该院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和县国资局14人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
上午9点,在该院1号审判庭内,随着主审法官宣布开庭,案件控辩双方就围绕被告人王某某、索某某等7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充分的示证、质证和辩论。在近八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既体现以人为本,又不失法律威严。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聚精会神地听取了庭审的全过程,悉心聆听控辩双方围绕诉争焦点进行的法庭辩论,深刻体会到了法院庭审的庄严和神圣。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认为庭审组织严密、庭审纪律严明、程序合法、焦点归纳精炼、庭审进程有序、协调配合到位、庭审形象端正、审判语言规范,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法官的精神风采。同时还认为,该案的审判注重理、情、法结合,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了群众,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直以来,延津县法院高度重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庭审活动,主动接受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既提高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执法,又加强了法院与人大工作的联络和了解,体现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