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延津法院在行动
作者:申裴 发布时间:2017-06-19 08:36:09
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也是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金录与院青年干警一起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页、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院咨询台,积极参与节能日宣传活动,营造了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
此外,延津县人民法院还提倡全体干警体验绿色出行,多步行、多骑自行车、多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院办公楼在6月13日这天做到“三停”: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公共区域、楼宇照明停开一天,办公楼电梯停开一天,以低碳的出行方式和办公模式身体力行的支持节能降碳。
责任编辑:候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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