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归仓,秋不让晌,为不耽误及时耕种,6月6日上午一大早,执行干警便携带卷宗、皮尺来到延津县王楼镇,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案件涉案土地进行实地丈量。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冯某某系同村村民,2002年村里调整承包责任田时,为耕种方便,王某某将承包的8.65亩与冯某某承包的5.88亩地进行互换,并口头约定由冯某某每年适当补偿给王某某多种耕地费用。十几年来,双方相安无事,直到2015年王某某向冯某某催要耕地补偿费时,双方发生纠纷,一气之下王某某将冯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自己的8.65亩责任田。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双方均应在2016年10月23日前归还对方。判决生效后冯某某一直拖延不肯换地,王某某于2017年5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第二天便前往现场准备执行。但到现场后发现小麦虽成熟还未收割,这时丈量土地不仅会产生亩数不精确,更会踩踏小麦,影响收成;遂与双方当事人约定,麦收后第一时间进行丈量确认。
小麦收割,紧接着就要进行夏种,为了不误农时,不影响秋作物播种,6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通知当事双方、村委会干部及责任田四邻到场对争议地进行实地丈量。
6月5日的一场大雨导致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土地泥泞湿滑,在两块责任田的田垄及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来回奔波,丈量长宽、计算亩数,忙活到下午13:10分,终于将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案的涉案土地丈量完毕,保障了双方及时耕种作物。
编后语
端午、三夏期间,我们的执行干警不辞劳苦,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地头,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不仅执结了一批长期逃避执行的“骨头案”,保障了申请人了合法权益,更为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做好了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