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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丨夜间集中执行,“老赖”无处遁逃——延津县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现场见闻

  发布时间:2017-06-26 09:42:06





    6月20日晚8点起,延津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执行活动,共出动执行人员30人,车辆12台,在辖区城关镇、胙城、石婆固、榆林、小潭、僧固等乡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截止当晚十一点, 对10起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人员、财产进行了入户排查,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 其中2名被执行人经多次劝解仍拒不执行被采取拘留措施,2人当场全部履行,执行到位金额2.7万元。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东方今报、新乡电视台、延津电视台对执行全程进行跟踪报道。

    下面请看执行典型案例

    (一)拒不履行义务 被采取司法拘留

    2015年11月,姜某因合同纠纷欠闫某款项23580元,经调解,由姜某于2016年11月前付清。然而,姜某未按调解书内容主动向闫某支付款项。2017年1月,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查询姜某银行账户,发现仅有少数零钱,其余财产也未发现。今年3、4、5月执行干警多次查找、传唤姜某,而其始终进行躲避,拒不到法院主动说明情况。直到6月20日晚,执行干警提前布控,才将长期规避的姜某拘传到法院。面对法院开出的拘留决定书,姜某始终置若罔闻,拒不履行义务,最终,被连夜送往拘留所。

    (二)面对法律威慑 拘留前履行义务

    武某因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孟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由武某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武某未主动履行生效义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干警多次传唤后,武某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下余6000元在多次传唤后未予履行。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武某家中,将正欲入睡的武某带至法院。面对媒体的曝光、拘留的威慑,武某主动联系家人筹集了6000元款项送至法院,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候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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