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超以《“七要七不要”,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延法人》为题,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既生动又深刻的党课。
党课上,赵院长强调:全院干警不管是“新人”还是“老人”,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警都要牢固树立“我是延法人,我以延法人为荣”的理念,切实增强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谈到党员干警“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时,赵院长要求大家做到“七要七不要”,即:要做讲纪律守规矩之人,不要当有组织无纪律之人;要做敢担当勇争先之人,不要当耍滑头推诿扯皮之人;要做肯学习善钻研之人,不要当啃资历得过且过之人;要做有责任能独当一面之人,不要当“遇到难题绕着走,逮住荣誉不丢手”之人;要做廉洁自律两袖清风之人,不要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之人;要做常怀感恩之心有容人之量之人,不要做因一己之私损害国家单位利益之人;要做热心服务群众走进群众心中之人,不要做高高在上漠视群众利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