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诉讼指南

快收藏!延津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立案点受案范围和案件类型

发布时间:2019-09-26 08:49:01


    温馨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当事人立案,自2019年8月12日起,延津县人民法院辖区石婆固人民法庭、东屯人民法庭、魏邱人民法庭、马庄人民法庭开通立案、缴费功能,现将本院院机关和各派出法庭立案受案范围和案件类型公布如下,后续如有调整将及时进行更新。

    一、延津县人民法院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与民安路交叉)

    受案范围:

    延津县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民事案件、商事案件、速裁案件、申请再审案件、执行案件等。

    二、石婆固人民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延津县石婆固镇镇政府东邻)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辖区范围:

    石婆固镇、胙城乡、原班枣乡各村。

    三、东屯人民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延津县榆林乡沙门村——S308与S226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辖区范围:

    东屯镇、榆林乡、塔铺办事处各村。

    四、魏邱人民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延津县魏邱乡派出所东邻)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辖区范围:

    魏邱乡、王楼镇各村。

    五、马庄人民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延津县马庄乡人民政府东200米路北)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辖区范围:

    马庄乡(不含原班枣乡各村)、丰庄镇各村。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